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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解读矿业权管理规范性文件

发布时间: 2018-02-27 10:18:00 来 源:

2月9日,国土资源部召开视频会议,就近期印发的有关矿业权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解读,并部署了相关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

据了解,自2017年9月以来,国土资源部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申请资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5号)、《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等4份规范性文件。

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司长姚华军表示,这4份文件是按照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等要求,清理整合26份已有规范性文件形成的,内容丰富,政策性强。“这些文件各有侧重,其中,7号文、14号文、16号文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前几年有关巡视、审计、纪检等部门的意见建议,以及近十年来各地矿业权管理工作实践的需要,简化了原来的部分审批程序,取消了一些中介服务,调整了相关规定;15号文主要按照国务院审改办有关精简和规范行政许可申报材料试点的要求,大幅精简申请资料,规范申请登记。”姚华军说。

据了解,近期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执行这些文件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对有关条款存在不同的理解,各地对这些文件的解读培训需求迫切。而且,15号文将于今年3月18日正式施行,其中涉及到要对各地的相关审批系统、申请系统、电子报盘等进行大规模改造,还关系到“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推广使用等问题,亟需部署相关工作。

姚华军表示,4个规范性文件不仅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布局和“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及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等要求,也是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管理和矿业权交易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权益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深化矿业权管理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更是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具体措施,都是反复征求意见、长期科学研究论证的结果。各地应加强学习、严格执行并做好贯彻落实。

记者在会上还了解到,2017年,按照中办、国办《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国土资源部在山西等6个省(区)开展了矿业权出让制度试点。按照方案要求,2018年,将继续推进试点,并总结试点经验;2019年,将在试点的基础上,把一些好的做法固化,上升为制度并加以推广。按照国土资源部对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统一部署要求,下一步还将结合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等改革成果,适时把这些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归并上升为部门规章。

会议以视频会形式召开,国土资源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相关负责人,中国黄金、中国铀业等重点企业代表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 jxdkj_张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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