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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全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计划;制定实施局工作规则,起草局综合性文件;负责局综合性会议、调研、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对外联络接待,负责局机关接待工作;承担上级指示、批示和局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局法治建设、信访、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文印、文书档案、办公自动化工作;联系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质矿产处   
  负责制定全局地质矿产勘查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局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质工作;负责局地质矿产勘查项目的立项、投资审查、质量监控、技术指导和成果验收,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部省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协调和指导社会投资地质矿产勘查项目;负责有效期内地质矿产勘查资质(证)管理,加强地质矿产勘查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局属单位探矿权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水工环地质处   
  负责制定全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热能勘查开发、地质环境监测等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水工环地质类项目的立项、投资审查、质量监控、技术指导和成果验收,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部省水工环地质类项目,协调和指导其他水工环地质类项目;负责有效期内水工环地质及相关资质管理,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资质(证)建设与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学技术处   
  负责制定全局科技、地勘装备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科技项目的立项、审查、监督管理,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部省科技项目;组织局科技奖评审和国家、部省科技奖申报;负责局科技成果的评审验收、申报、推广应用,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引进推广;负责局地质勘查装备建设;负责探矿工程、物探、化探、遥感、测试等勘查技术的指导协调;负责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建设;负责协会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地质资料、情报信息、志书编纂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处   
  负责制定全局矿业开发、多种经营产业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改革工作;负责局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局矿业开发、多种经营投资项目的立项、投资审查、质量监控和指导管理;指导局属单位矿山建设与管理,开展投融资工作;负责采矿权管理;负责全局资质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采矿权类、房地产类、第三方评估类和其它资质(证)建设与管理;负责招商引资等商务活动、“走出去”工作、外事工作和因公出入境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与安全处   
  负责制定全局工程勘察与施工、测绘、基地建设与开发、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程勘察与设计类、建筑业企业类、工程监理类、测绘类、质量安全类和规划、设计、评价、检验、检测类等资质(证)建设与管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和考核,组织局和参与省部重点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审查,组织对责任伤亡等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局质量综合管理、节能减排、消防、劳动保护、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资产处   
  负责编制部门收支预算、决算和全局财务收支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资产经营绩效考核及相关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制定资产经营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协调财政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目标编制、运行监控及项目专项资金投入使用的追踪问效;负责资金管理和筹融资,办理拨款结算业务并进行监控;制定并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全局会计核算和财务决算,检查指导局属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管理局国有资产,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全局综合统计工作,定期提供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处   
  负责全局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内控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等工作,监督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及财政资金、其他资金使用情况;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教育处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构编制、人事劳动、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职工奖惩、教育培训、学校等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待岗职工管理与再就业;负责政府特殊津贴和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负责局系统专家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承办局职业技能鉴定和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局政府绩效管理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负责指导全局离退休管理工作、老龄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协助做好局机关离退休干部保健工作,做好局机关离退休职工病故等善后处理工作;协助做好离退休职工党建工作和开展文体活动;协助接待和处理离退休职工来信来访;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组织部   
  负责制定全局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局党委管理局属单位领导班子、队(处)级干部和局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负责队级后备干部考察与培养,管理全局队(处)级干部和局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人事档案;指导局属单位党的建设;负责统战、侨务、对台工作,办理出国(境)人员政审和因私出国(境)审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宣传部   
  负责制定全局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舆论宣传、新闻报道和地矿文化建设,负责对外新闻发布、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全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局网站日常维护;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负责局机关党委日常工作;对局机关党员进行教育、监督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局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局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支老扶贫工作。协助局党委抓好全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制定党风廉政责任制并检查落实,加强廉政教育;监督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承担局党委巡察办的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质工会   
  负责省地质工会日常工作;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组织和指导局属单位抓好队务公开工作,动员和组织职工开展经济技术创新和劳动竞赛;负责女工工作;承担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慈善募捐、劳模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负责局职工体协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团委   
  负责制定全局青年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团员青年队伍建设,开展青年理想信念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做好青年后备人才推荐工作;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地矿事业发展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突出队”等特色活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研究编制局机关和后勤服务中心经费预算、决算;负责局机关和后勤服务中心经费、资产的管理,指导全局公车改革工作,管理和调度局机关车辆;制定局机关节能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局机关办公用品;协助局机关有关部门做好会务及对外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大楼和局机关三个大院的治安、消防和水电气等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指导协调全局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中心   
  负责制定全局信息化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局信息化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全局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数字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承担局地质资料的接收与管理,承担地质图书、报刊、资料的购置、保管及开放借阅等服务;跟踪国内外地质工作动态,进行分析研究,为局发展提供信息支持;承担地矿信息系统、应用软件的使用测评,组织信息化技术培训、交流与合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治办   
  负责制定全局综治维稳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工作;负责局治保、调解组织及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和体系升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来访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创建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分析本单位社会治安形势,排查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负责国家安全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